关于房子的性质问题,关键要看房产登记情况:
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父母的名字,一般而言,咨询律师,父母对该套房产很难主张权利,除非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父母同夫妻双方有协议约定;如果房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意味着父母对该套房产也享有所有权,父母可以参与到子女离婚时的房产分割中来。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父母的名字,父母出资买房时亦未明确是赠与还是借贷,根据*高人民*院关于婚姻法的*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咨询律师热线,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但是,该*法解释也并不排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是借贷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借贷是应当偿还的。如果*院推定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为赠与,那赠与出去的财产一般是要不回来的。除非满足合同法*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律师电话咨询,如果房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那么房产分割的*讼一般不和夫妻离婚*讼一并审理,需要另行起诉处理。
*高人**院民一庭认为: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讼,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讼的共同*讼人。上海市*级人**院在司*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夫妻双方与他人(未成年子女除外)共同所有的房屋,应该另案处理,但若案外人仅享有居住使用权而无所有权的,不影响该房屋在离婚*讼中的分割。” 次数用完API KEY **过次数限制
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父母为子女还贷而提供资金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裁判要点】
在分居期间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偿还购房*款,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情形,可按照《婚姻法》*18条*3项规定,将该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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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的兄弟出资在夫妻共同居住房屋之上加建房屋并放弃拆迁利益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裁判要点】
婚后夫妻一方的兄弟出资在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之上加建房屋,但**主张相关财产权利,并表明放弃拆迁利益,可视为赠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除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归夫或妻一方以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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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均主张共有房屋产权,一方可以高价取得房产,并补偿另一方
【裁判要点】
夫妻一方婚内购买房产,如不能证明系以非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则所购房屋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取得夫妻共有房屋,一方愿以**评估价的价格取得房产,并对价支付给另一方,且不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院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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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房屋系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其价值应由夫妻双方共享
【裁判要点】
扩建房屋属于添附,深圳的律师,其所有权应归属于主物所有人,但该添附系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扩建的,其价值应由夫妻双方共享。
【观点】
一方的房产于婚后装修、改建、扩建的产权认定和处理。对此,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对于婚**方的房产于婚后装修的,房屋产权人应根据装修部分价值,对另一方给予一定补偿。
一方房产于婚后改建或扩建的,要区分一般改建还是重大改建。一般维修或改建,不影响房屋产权;但在离婚时,要给另一方补偿。如属重大改建,可以认定重新建房,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对原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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